振华重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质
询和咨询工作,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
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未发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
正。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占波、白云霞、张华、盛雷鸣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