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ST 正源 公告编号:2019-09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广都大道一段二号成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8,496,8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380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
公司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富彦斌、张伟娟、蔡洪滨、谢思敏、
郭海兰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长惠盛林、监事许冬梅和成晋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86,632 97.3565 241,300 2.643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8,157,695 99.9149 276,900 0.0695 62,300 0.0156
3、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正源地产以资产抵偿公司应收账款的关联交易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77,032 90.6781 850,900 9.321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以资产抵偿公司应收账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277,032 90.6781 850,900 9.321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
1 向公司无偿提 8,886,632 97.3565 241,300 2.6435 0 0.0000
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关于前期会
2 8,788,732 96.2839 276,900 3.0335 62,300 0.6825
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
《关于控股股
东正源地产以
3 资产抵偿公司 8,277,032 90.6781 850,900 9.3219 0 0.0000
应收账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
《关于控股股
东子公司以资
4 产抵偿公司应 8,277,032 90.6781 850,900 9.3219 0 0.0000
收账款的关联
交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不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
3、本次会议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
4、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373,367,163 股,其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 和 4 进行了回避表决;
5、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福瑞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1,234,900 股,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 和 4 进行了回避表决;
6、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正源幸福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4,766,900 股,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 和 4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何珍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