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