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2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度
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预算
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要求,为 2014 年审计做了大量的工作,具
体情况报告如下:
1、确定总体审计计划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关于协商确定 2014 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的会议,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4 年审计工作安排,并由公司财务部向独立董事提
交。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会同预算与审计委员
会审阅财务报表及审计工作安排的会议,会议主要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及《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并在对比了公司上一年度报
告中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
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4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
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
意见。
3、书面函件督促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分别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和 2 月 17 日通过书面方式对要求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
告进行了督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外勤工作,并将有
关进展情况报告给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4、再次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2015 年 2 月 27 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公司财务报
表的初步审计意见,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在出具初步审
1
it~mm IJ I fFi?i)!., 'i$ IWJ 71±\~:fJJ~Eiiit~.W..J§ 8'-:J'EiiittiHS:, 1A79~ ~ 2014
if-:JtW~- :%-~ittfV~IJ~~~im*!ZBJ( 7 ~if]t\t~ 2014 ~ 12 )i 31 l:l B"JJ5!f= ffi.
f!Jitr'FSL:fD 2014 1FIt fi"J 1:.f=~2 ~ PX;:W:, # IEJ ~ ~ 11t1JJ Ei3 ~.ffi79~MHI1'H1= ~ EJ 2014
~~~m%&~lt*~-~~*~ff1~$00Fom~-~~~'Eii~o~~~*~
tvfl195-JiJT~~~.~,#Efiitit:l(:'J~t~jGPX,Eiiiti 11:, ~~i.iEi~'a'J tzoM1&:~ 2014 1f
{fJtt~IS o
S,ffi~-~~~~~-~~~~A~W~
ffl~$#~~~~~ - ~1A~~a~#~$~m~~~e~~~me~
~l$ittJL;tiJWHeJ, ~g~J!11~!R.ft, ~;\_%, ~iE~ItJblHl!Jl~, ~H:I:ih%nX.7~ ~j~
ff~~~$#~*~~~7~~~~~*11IfFIJ~~ff~.~~~-fi7M~
Jifr 1;_m 5 1:1 :#H1!5 5<. g)- , 79 ~ ifJ t1:l ~ B'-J 20 14 {J=: ]}[ $ # 1~ ~ 1t~, tt-llJIHf.J & DJ( I i~
~ ~ ~IJM~~~~~g~-~ $#~*~~'~lEo
6, t37ffFI'~~
2015 {f. 3 J1 16 R, J:m$-!=J'r t~!i!~fl7fff-Eii~i5(, {t~'$i5Uffii1: 0)~
-~iJ 2o14 ~r]jt~H*11ii5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