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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八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
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增加以下内容:

    一、在第一章总则中增设“第九条”

    第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
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公司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原第九条及以后条款顺延。

    二、增设“第五章 党组织”

    原第五章及以后章节顺延。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九十五条 建立公司党委、纪委,党委设书记 1 名、专职副书记 1 名,纪
委设书记 1 名,并按照要求配备其他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
及委员的产生或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党委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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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
行;

    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
队伍;

    4、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
进权力依法按规运行;

    5、加强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
会开展工作。

       第九十七条   党委集体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
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由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
出决定。

       (一)公司以下事项由党委研究决策:

    1、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加强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
设等方面的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司干部进行任免和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

    4、加强公司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事项;

    5、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以下事项党委参与决策:

    1、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

    3、公司生产经营方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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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资产重组、产权变动、资本运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
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面的事项;

    5、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6、公司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所属
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7、公司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制定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的
重要措施;

    10、其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九十八条   党委议事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会议
表决程序等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2、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就《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向有表决权的股东征集投票权。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天津市房地
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和“天津市房地产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等文件并按规定
进行披露。公司将聘请律师对本次征集投票进行见证。
    其中第 1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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