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
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
天津联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联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津公司”)注册资本 12,500 万
元,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26%,主要负责红咸雅苑和红咸商
务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推动项目建设进度,联津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期限 30 个月。公司拟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联津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7 年贷字第 G06001 号】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包括其任何修订或补充)项下联津公司总债务(其中固
定资产贷款本金人民币 10 亿元)的履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按照对联津公司
的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流动性支持,不超过该总债务的 26%,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期限为 30 个月。联津公司其他各方股东均需按各自持股比例为联
津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且联津公司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时出具《流动性
支持义务履行确认函》后本事宜方可生效。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毛铁先生系公司委派至联津公司的董事,出任联津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笔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
董事毛铁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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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第 1 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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