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4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
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主要负责苏州市心著华庭、苏地 2015-WG-22 号、苏地 2015-WG-23 号、苏
地 2015-WG-24 号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天房(苏州)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融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认购该信托产品,期限 24 个月。本次融资由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人民
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控股子公
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
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
资 10 亿元事宜,为完善融资交易结构,除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
还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 1-8
层共 33967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抵押担保,期限 24 个月。公司同意该抵押担保事项,由天津吉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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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有限公司履行其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实施。
3、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承诺到期
回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信托收益权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
资 10 亿元事宜,为完善融资交易结构,除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建筑物 1-8 层
共 33967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外,公
司另外承诺如该笔融资到期时未顺利实现清偿,公司将回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信托收益权,回购价款为该笔融资未清偿部分的本金及其利息合计金
额。
4、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
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二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
资 10 亿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利大厦地上
建筑物 1-8 层共 33967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
押担保事宜。为保证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理权益,顺利推进该融
资事项,公司拟对该抵押担保事项向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 24 个月。
5、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第 1、2、4 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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