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7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房集团”)通知,天房集团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进
行了延期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6 月 8 日,天房集团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5,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88%)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原定购回交易日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内容详见公告 2017—033)。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将该
笔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延期购回。延期购回股票数量为 65,000,000 股。初始交易
日为 2017 年 6 月 8 日,实际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本次业务已由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易委托申报。
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95,689,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质押后,天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共有
147,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总数的 49.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29%。
(二)第一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房集团本次质押式回购的资金用途为企业经营。天房集团信状况良好,其
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销售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
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协议约定,本次交易
设履约保障比例的预警线、平仓线等,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可
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天房集团将采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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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部分偿付、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存在导
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天房集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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