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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延期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拟

于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

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 0.2%,计 2,211,400 股;且不
超过 3%,计 33,171,000 股。天房发展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2)已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对外披露。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已开展了国有企

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期工作。混改工作目前尚未完成,由于避免敏感期内增持

公司股票的原因,天房集团未能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延期说明:本增持计划拟中止并将在履行完毕有关混改的信息披

露义务,符合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有关规定的后延期 10 个月。延期后的

增持计划的增持数量等内容不变。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当前,天房集团持有天房发展股份总数为 295,689,86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6.74%,为天房发展第一大股东。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房集团拟于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 0.2%,计

2,211,400 股;且不超过 3%,计 33,171,000 股。(详见公告编号 2017-012 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 2018 年 4 月 5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到期,天房集团由于避免敏感期内

增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未能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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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

国内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前三十强,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投资者。目前,已经开展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天津市国资

委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布了天房集团混改的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 4.5 条

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四)

自知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在决策过程中,

至该事件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天房集团作为天房发展的控股股东,

混改工作属于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根据上述规定,天房集团在

此期间不适宜实施增持计划。鉴于上述改革方案尚在商讨之中,且需要上级主管

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房集团放缓了关于天房发展股份的增持工作。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说明

    天房集团将在混改工作有确定性进展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后,在符合控

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延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由于自

2017 年 6 月起,天津市国资委于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布了天房集团混改的

信息,使增持计划由于避免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未能实施,故本增持计

划拟中止并将在履行完毕有关混改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

股票有关规定的后延期 10 个月。延期后的增持计划的增持数量等内容不变。

    五、其他事项说明

    天房集团将随着混改工作的推进,履行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在混改工作

有确定性进展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后,在符合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有

关规定的前提下,再行披露说明并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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