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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2018-07-09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股票代码:600322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简称:15 天房发           债券代码:12588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次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次债券回售代码:182026           回售简称:天房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8月6日(因2018年8月5日为节假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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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本公司将于2018年8月6日(因2018年8月5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二、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英娟

   联系电话:022-23146935

   传    真:022-23146935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振宇、毛会贞

   联系电话:18221266200、13791033301

   传    真:0532-8099303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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