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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5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机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预计额度: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房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资

金收益,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最高不超

过 5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

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理财产品购买及后

期管理等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加强自有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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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类型: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可以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

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四、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并严

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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