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9—05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机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预计额度: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房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资
金收益,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使用最高不超
过 5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包括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
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理财产品购买及后
期管理等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加强自有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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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类型: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可以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
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四、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并严
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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