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房发展”)
于 2020 年 3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
团”)发来的《告知函》,因天房集团债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17 亿元范围内的财产保全,天房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同时经公司核实,本次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是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 冻结原因
股股东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冻结期限为
天津房地 平安信托
2020 年 2 三年,自转 借 款合同
产集团有 是 149,622,450 股 100% 13.53% 否 有限责任
月 24 日 为正式冻结 纠纷
限公司 公司
之日起计算
合计 / 149,622,450 股 100% 13.53%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49,622,450 股 13.53% 149,622,450 股 100% 13.53%
合计 149,622,450 股 13.53% 149,622,450 股 100% 13.53%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控股股东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是否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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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正与天房集团核实该部分内容。同时,公司在公开信息上查询的
天房集团涉及债务诉讼情况如下:
1、因债务纠纷,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天房
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价值人民币 124,406,667.68 元的财产。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的(2019)京 01 财保 80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天房津
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价值 124,406,667.68 元的财产。
2、因债务纠纷,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天房
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价值人民币 126,274,490.99 元的财产。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的(2019)京 01 财保 81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天房津
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价值 126,274,490.99 元的财产。
3、因债务纠纷,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向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 177,658,957.38 元的财产采取保
全措施。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 02 财保 76 号民事裁定
书,查封、冻结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的财产,限额人民币 177,658,957.38 元。
(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截止目前,天房集团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
公司与天房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天房集团均保持
独立。截至目前,天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暂时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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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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