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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2020-04-3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房发展”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通知、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公司《关于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
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权益,
促进其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侯欣一、郑志刚、刘志远、王     力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