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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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
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
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
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执行新会计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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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
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2、天房发展九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天房发展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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