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3-1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分析讨论,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其具备
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专业能力。除业务关系外,该资产评估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现实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本次转让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
进行,挂牌价格将以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定价方式公允、
合理。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为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股
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天津市天蓟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 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