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预算
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李文强先生和
董事张亮先生、范永东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毕晓方女士担任。
二、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
会召开 4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的会议,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
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安排。
2、2021 年 2 月 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独立董事会同预算与审计委
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及审计工作安排的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及《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并在对比了公司上一年度报告中总
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
主要财务数据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
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
3、2021 年 3 月 29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工
作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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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初审意见为基础制作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要经本委员会审阅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
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4、2021 年 4 月 27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⑵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⑶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⑷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⑸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计划;⑺公司关于修订内控制度及手册的议案;⑻关于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9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关联方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6、2021 年 12 月 1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转让控股子
公司股权暨债务重组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当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1 年度,通过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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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 年度,公司完善了
内部控制,梳理了业务流程,促使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有效落实了内部控制措施,
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2021 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22 年度,预算与审计委
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外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检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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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
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毕晓方
李文强 张 亮 范永东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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