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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4-1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分析讨论,

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财务状况。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母公司报表 2021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亏损,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现重大、重点内控执行缺陷,内控工作正常有序高效

的运行。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

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

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能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

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要求,为此,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

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购房人提供的担保以及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独立董事: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