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 (一)关于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方案内容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调整交易方案是在交易双方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资金安排审慎评估后进 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 2.6 亿元借款系为满足 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上述 2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 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 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冯世凯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