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天房发展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2022-12-1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房地产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房发展”)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提交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一)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发展资金
需求。津投资本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
时回避表决。
3、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津投资本将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
毕晓方、李文强、冯世凯、张 亮、范永东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