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涉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论证, 认为: 公司为控股股东津投资本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双方的融资能力和效率,对双 方经营发展都是有益的,津投资本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 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 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冯世凯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