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独立董事分析讨论,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控股股东津投资本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且本次担保由津投资本提供了足 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冯世凯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