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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6-27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4—036
债券简称:11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广东
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
的通知要求,公司已于2014年2月11日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历年来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
自查,自查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4-006
号公告。

    现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历年来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再次进行了自查。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1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
     承诺                             公布                                                              承诺履行                    履行情况
序号      主体                                  公布时间                    承诺内容
     类型             名称            载体                                                                期限
          类别
                 佛山市南海供水 南海发展股
     上市 控股                                                   今后不从事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1               集团有限公司及 份有限公司 2000-12-20                                                   长期有效                  无违反承诺
     承诺 股东                                              务。
                  其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
     其他 发行 广东南海控股投 2011 年年
 2                                              2012-2-25 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开展与本公司构成实质性        长期有效                  无违反承诺
     承诺 对象 资有限公司          度报告
                                                            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再融                                                                                               2012-08-07
            发行 广东南海控股投 2011 年年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3   资承                                       2012-2-25                                                  至                     无违反承诺
            对象 资有限公司        度报告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诺                                                                                                 2015-08-06
                                                                 支持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对佛
                                                                                                                         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完成向燃气发
                                                            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
                                                                                                                     展的增资,持股比例从 25%提高至 40%。
                                                            发展”)的整合工作,为实现甲方控股燃气发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燃气                             展之目的,乙、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在合理
                                   2012 年第                                                                         已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与公司签署《发行
                 有限公司(乙                                的期限内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及/或作出一切必 2012-06-29
     收购 关联                     一次临时股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燃气发
 4               方)、佛山市南海                2012-6-16 要行动。                                         至
     承诺 方                       东大会决议                                                                        展 3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述发行
                 城市建设投资有                                  本次增资实施完成后的两年内,公司将根 2015-06-28
                                   公告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须
                 限公司(丙方)                             据实际情况单方向燃气发展增资,或向燃气有
                                                                                                                     待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并获通过后生效。
                                                            限公司或城建投公司受让股权,以使公司在燃
                                                                                                                         截至目前,该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
                                                            气发展的持股比例达到 51%以上。并以此作为
                                                                                                                     毕。相关承诺主体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增资燃气发展的基本条件。


                                                                              2
                 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乙方
             和丙方不将所持有的燃气发展股权转让给除
             甲方或甲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之外的任何
             第三方,不申请将所持股权进行行政划转,也
             不进行任何其他影响甲方控股燃气发展的行
             为,否则,导致甲方无法取得燃气发展控股权
             的,违约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0 万元违约金,
             如甲方因此决定退出燃气发展的,违约方应以
             甲方取得燃气发展股权全部代价的双倍,回购
             甲方持有的燃气发展全部股权。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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