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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筹措资金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4-08-09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筹措资金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筹措资金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核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    公司拟以公司所有的账面净值为11,519.66万元的供水管网固定资产以“售
后回租”方式与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
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期向粤科租赁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供水管网的管理权
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1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2、    经查验,粤科租赁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的资质。
    3、    本次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4、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资金,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利
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该项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5、    本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
事项前,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在审议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董事的意
见,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
议本交易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勇、纪建斌、麦志荣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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