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 股 600323 证券简称:A 股 瀚蓝环境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一五年二月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36 号文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或“发行人”、“公司”)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 查,认为瀚蓝环境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翠微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瀚蓝环境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瀚蓝环境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1、瀚蓝环境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49,467,10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456%。 2、发行对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5 家投资者: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获配股数(万股) 锁定期限(月) 1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2 1 2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00 12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2 4 李贵山 1,000 12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6.7109 12 合计 4,946.7109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3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7.51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生了除权除息 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 7.41 元/股。201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都没有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 致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 每一认购对象由高到低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股,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底价 7.41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 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锁定期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5.05 元/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4、锁定期:本次发行获配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锁 定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 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进行了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 201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 的议案》、《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创冠环保(香港) 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 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4 年 1 月 30 日进行了公告。 3、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有关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4]1336 号)。 3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469,635 股,由发行人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为 49,467,109 股。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3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7.51 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生了除权除息 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 7.41 元/股。201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都没有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 致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 每一认购对象由高到低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股,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底价 7.41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 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锁定期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5.05 元/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4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47.999045 万元,符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74,448 万元的方案;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3,447.999045 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金额 74,448 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购买创冠中国 100%股权的 部分现金对价。根据瀚蓝环境与创冠香港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本次收购创 冠中国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在满足各阶段付款条件后,瀚蓝环境需按进度支 付。如果届时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先行支付现金 对价,待配套资金募集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 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5 元/股,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为 49,467,109 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 5 家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 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744,479,990.45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000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734,479,990.45 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3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 1、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瀚 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认购对 象与条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 特别提示等事项。 广发证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认购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向瀚蓝环境或主承销商表达过 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138 家,没有超出《600323(瀚蓝环境)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 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1 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3 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4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GIC PRIVATE LIMITED 7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10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 家证券公司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1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泰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序 序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号 号 1 淮海天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2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上海圣仕长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广东凯鼎投资有限公司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 上海虢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浙江浙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8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 深圳市新恒利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 广州越秀立创一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国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 85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86 福建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87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 林秀 1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 周海虹 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 陶未英 2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 郝慧 7 22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2 邹瀚枢 23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93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 张怀斌 2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 苏州瑞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 深圳卓越鼎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 上海和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 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33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北京君合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4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 上海证大大拇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5 吴兰珍 36 上海盛世金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 上海三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7 中国对外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07 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 3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39 北京东富华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1 深圳市柏坊汇富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111 山东高速(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 新余海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3 上海统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 柯小燕 45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 深圳市平谷投资有限公司 46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6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48 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0 邢云庆 120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 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3 广州越秀汇思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 弘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4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5 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7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 深圳市恒富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 佛山市南海区中南恒展投资有限公司 59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9 广东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 加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0 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1 佛山市东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62 兴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2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深圳市裕晋投资有限公司 134 中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6 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136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 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7 李贵山 68 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9 上海安益投资有限公司 70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核查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7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时限内,共收到39家投 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有效申购38家。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 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 拟配售对象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的要 求完成了相关备案。 根据收到的所有参与申购的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以及相关资料,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作出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申购的认购对象共计 39 家,申购总量 96,500 万股,实际收到申购 保证金总额为 634,820,000.00 元人民币。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为 不在《600323(瀚蓝环境)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内,因此申购无 效,其余 38 家投资者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总量为 93,500 万股。 申购详细数据如下: 关 锁定 申购 申购 有效 获配 序 联 发行对象名称 期限 价格 数量 申购数量 数量 号 关 (月) (元/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系 9 1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11.50 3,000 3,000 2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无 12 13.32 1,000 1,000 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1.50 1,000 1,000 14.16 1,000 1,000 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39 2,000 2,000 13.36 3,000 3,000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30 1,000 1,000 6 浙江浙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无 12 13.50 1,000 1,000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8.00 1,000 1,000 8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51 1,000 1,000 9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5.45 1,000 1,000 1,000 10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5.80 1,500 1,500 1,500 11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 12 13.55 1,500 1,500 1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4.00 1,000 1,000 15.05 1,000 1,000 446.7109 13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4.30 1,000 1,000 13.33 1,500 1,500 1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68 2,000 2,000 13.51 1,000 1,000 1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57 2,000 2,000 11.39 2,000 2,000 14.65 1,000 1,000 16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80 2,000 2,000 13.10 2,000 2,000 1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12.58 1,000 1,000 1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4.30 1,000 1,000 19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 12 9.01 1,000 1,000 20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4.30 1,000 1,000 21 上海中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95 1,000 1,000 15.05 1,000 1,000 2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10 2,000 2,000 12.10 3,000 3,000 23 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50 1,000 1,000 24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 12 12.50 1,000 1,000 14.48 1,000 1,000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10.00 1,500 1,500 7.50 2,000 2,000 14.80 1,000 1,000 2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4.53 2,500 2,500 13.00 4,000 4,000 12.51 2,000 2,000 2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05 3,000 3,000 10.60 4,500 4,500 10 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13.11 1,000 1,000 15.07 1,000 1,000 1,000 29 李贵山 无 12 14.19 1,000 1,000 10.21 1,500 1,500 30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无 12 16.00 1,000 1,000 1,000 13.60 1,000 -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9.50 2,000 - 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50 2,000 2,000 12.53 1,000 1,000 3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2.51 2,000 2,000 14.98 1,000 1,000 3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0.00 1,500 1,500 7.50 2,000 2,000 3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无 12 12.85 1,000 1,000 12.00 1,000 1,000 36 深圳市保腾丰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无 12 11.80 1,000 1,000 11.70 1,000 1,000 37 GIC PRIVATE LIMITED 无 12 10.66 2,500 2,500 3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 13.52 1,000 1,000 3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 13.00 1,000 1,000 合计 96,500 93,500 4,946.7109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按 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锁定期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 购价格为 15.05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 份数量为 49,467,109 股。 3、本次发行确定的配售结果 瀚蓝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49,467,109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744,479,990.45 元。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及配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 有效申购价 有效申购数 获配数量 锁定 发行对象名称 号 格(元/股) 量(万股) (万股) 期限(月) 1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6.00 1,000 1,000 12 2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80 1,500 1,500 12 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5 1,000 1,000 12 11 15.07 1,000 4 李贵山 14.19 1,000 1,000 12 10.21 1,500 15.05 1,000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30 1,000 446.7109 12 13.33 1,500 合计 4,946.7109 12 4、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5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为 15.0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49,467,109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4,479,990.45 元。 2015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 5 家投资 者发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获配及缴款通知 书》。 截 至 2015 年 2 月 2 日 , 广 发 证 券 的 专 用 收 款 账 户 ( 账 号 : 3602000129201585680)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1,264,799,990.45 元,其 中,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634,820,000.00 元。 5、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上述 5 家投资者分别签订了《瀚蓝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5年1月27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4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月27日15:00止,瀚蓝环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中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款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陆亿叁仟肆佰捌拾贰万元整 (¥634,820,000.00),上述款项已划入瀚蓝环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主 12 承销商广发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账号为3602000129201585680。 2015年2月2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8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2月2日15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工 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1585680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 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含认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亿陆仟肆佰柒拾玖万玖 仟玖佰玖拾元肆角伍分(¥1,264,799,990.45)。上述款项已划入瀚蓝环境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 一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为3602000129201585680。 2015年2月4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 字[2015]第G14041890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2月3日止,瀚蓝环境通 过 以 每 股 人 民 币 15.05 元 的 价 格 非 公 开 发 行 49,467,109 股 A 股 共 筹 得 人 民 币 744,479,990.45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承销费、保荐费10,000,000.00 元后,净筹得人民币734,479,990.45元,其中人民币49,467,109.00元为股本,人民 币685,012,881.45元为资本公积。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 证,并出具了《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所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和《申购报价单》等法 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13 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已经过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 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决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 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