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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15-02-14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5—006
债券简称:11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6 号)核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469,635 股新股用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与广东恒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李贵山、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最终协商确
定的发行价格为 15.05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49,467,109 股。本次发行扣除承销费、
保 荐 费 10,000,000.00 元 后 , 净 筹 得 人 民 币 734,479,990.45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49,467,109.00 元为股本,人民币 685,012,881.45 元为资本公积。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购买创冠环保(中
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冠中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根据公司与创冠香港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收购创冠
中国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在满足各阶段付款条件后,公司需按进度支付。如果届时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先行支付现金对价,待配套资金募
集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5]G14041890025 号:
截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784,276,592.57 元预先支付了收购创冠中国
100%股权之部分收购价款。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配套融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 734,479,990.45 元置换公司已先行支付的购买创冠中国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意见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5]G14041890025 号: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截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截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784,276,592.57 元预先支付了收购创冠环保(中
国)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部分收购价款。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瀚蓝环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实际投入资金的行为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划一致;同时,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状
况已经正中珠江专项审核;因此,我司同意公司以 734,479,990.4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实 际 使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784,276,592.57 元 中 的
734,479,990.45 元。此外,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已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均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意见
    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4,479,990.45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实际使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
的发展需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