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8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5—026
债券简称:PR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8 人,8 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股权关系的议案。(全部 8 票通过)
将公司持有的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30%股权按账面净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
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100%股权
按账面净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经营层通过逐级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佛山市南海瀚蓝
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以上方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部 8
票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贷款及信用证
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6 亿元。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5-027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筹集资金的
1
议案。(全部 8 票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作为标的物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
不超过 2 亿元,租赁期限 8 年、年租息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手续费为融资金额的
3%、租金每季度支付;由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保证担保。详见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5-027 号)。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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