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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8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5—030
债券简称:PR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 2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8 人,6 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李志斌董事委托林耀棠董事、徐勇独立董事委托麦
志荣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部 8 票通过)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部 8 票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临 2015-032 号《瀚蓝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全部 8 票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章勇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全部 8 票通过)
    同意提名王章勇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王章勇先生的资格进
行了审核,认为王章勇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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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不属于《公司法》第六章第一百四
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人员,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
的人员,具备合法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成员的选择标准。本次提名
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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