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01-27
瀚蓝环境股份 限 司独立董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 市 司建立独立董 制度的指导意见 海证券交易
所 市规则 及瀚蓝环境股份 限 司 章程 独立董 工 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为瀚蓝环境股份 限 司 以 简称: 司 的独立董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司第 届董 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收购 山市南海裕泉自来水 司生活供水
管网资产及签 相关协议的议案 ,发表如 独立意见:
1 由于本次交易对象 山市南海裕泉自来水 司是 司控股股东的母 司广东南
海控股投资 限 司 属的 级全资子 司,根据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 关联交易
2 本次交易程序符合 企业国 资产法 及 市 司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必要的程序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以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师 务所和资产评估机
构审 评估 确认的结果为参考依据 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定价 允, 在关联交
易 内幕交易及损害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 本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 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 的 前认可 在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的董 会 , 会关联董 均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关法律法
规及 司章程 的规定,无损害 司及 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 判断, 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 允,该交易 利于尽快完
南海区供水整合工 因 , 们一致 意本次关联交易
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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