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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24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6—008
债券简称:PR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9 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漳州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全部 9 票通过)
    鉴于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建中雁”)持有漳州中雁生态能源有限公
司(简称“漳州中雁”)100%股权,漳州中雁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了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项目 BOT 协议,并已完成土地预审、环评报告报批等前期工作。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瀚蓝固废”)
与福建中雁签署相关协议,瀚蓝固废以 3000 万元购买福建中雁持有的漳州中雁 70%股权,从
而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本次合作后,瀚蓝固废、福建中雁分别持
有漳州中雁 70%、30%股权;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漳州中雁继续投资建设,
项目后续所需资金由瀚蓝固废和福建中雁双方按股权比例出资投入。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 1000 吨/日,总投资约为 4.5 亿元,垃圾处理
费单价 85 元/吨,特许经营期 30 年,项目分两期建设。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将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
巩固和扩张福建地区的垃圾焚烧和固废处理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固废处理规模,具有重要
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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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以上原则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全部 9 票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600 万元。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6-009 号)。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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