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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1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一、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担保方                                                                    担保是否
                            被担       担保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 是否存在反
   担保方       与公司                                                                    已经履行
                            保方       金额      (协议签署日)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否逾期   担保
                的关系                                                                      完毕
                       佛山市南海
   瀚蓝环境股 全资子公 区丹灶污水                           2008 年 2017 年 12     信用
                                  360.94 万元 2008 年 11 月                                 否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司       处理有限公                           11 月 1 日 月 31 日    担保
                       司

         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佛山市南海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丹灶污水处理公司”)向
   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借款提供最高 18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保证人对借款人的担保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丹灶污水处理公司以收
   费权作为质押,就该项担保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质押合同。以上担保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360.94 万元。
         二、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担保方                      担保发生                           担保是否        担保          是否为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      是否存在
担保方          与公司                      日期(协议                          已经履行        逾期          关联方
                           保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否逾期      反担保
                的关系                      签署日)                              完毕          金额            担保
                           创冠环保
创冠环保(中                                                   2023.8.1 保证
                子公司   (晋江)有 1 亿元 2015.8.11 2015.8.11                     否       否     0        否        否
国)有限公司                                                       1    担保
                           限公司
                           创冠环保
创冠环保(中                                                   2027.12. 保证
                子公司   (大连)有 3.6 亿元 2015.9.9 2015.9.9                     否       否     0        否        否
国)有限公司                                                      31    担保
                           限公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大连)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筹
   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属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20,000 万元。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9,751.03 万元。
         2、为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的贷款及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1
担保金额不超过 36,000 万元。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5,357.8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5,469.78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
3.15%。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
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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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
署页)




         徐   勇                    纪建斌                      麦志荣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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