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2016-10-24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Grandblue Environment Co., Ltd.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瀚蓝环境”)公
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188 号文核准。
瀚蓝环境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2、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
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503,061.46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负
债率为 58.5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33,310.22 万元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50%-3.8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次
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T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
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
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配售”。
6、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瀚蓝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
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10,000 手)的整数倍。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0、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瀚蓝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询。
12、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瀚蓝环境 指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的总额不超过
本次债券 指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网下申购申请表》 指
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期)配售缴款通知》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正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珠江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
合格投资者 指 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通过《网下申购申请表》进行的申购符
合: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指
合规申购 指 定的传真号码;该申购中的申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
记建档利率区间内;该申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
要求。
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合
有效申购 指
规申购
每一有效订单中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
有效申购金额 指
申购总金额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回售申报日,即为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
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1、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
12、兑付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
付登记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
付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的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本金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评定,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
配售”。
1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不安排
向公司股东配售。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1、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
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
息披露费用等。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债券担保情况:无担保。
25、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6、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
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2016 年 10 月 24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6 年 10 月 25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
(2016 年 10 月 26 日) 通知书》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16 年 10 月 27 日)
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6 年 10 月 28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1、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2.50%-3.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
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
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
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
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3、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T-1 日),参与申购的合
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0 月 25 日(T-1 日)13:00-17:00 之间将《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4、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
可不连续;
②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③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④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10,000手)的整数倍;
⑤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
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0月25日(T-1日)13:00-17:0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⑤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
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投资者如
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20-87553574、87553573、87569716、87550019、87559819;
咨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经簿记管理人同意可以启用应急邮箱:gfzqbond@gf.com.cn 接收投资者认购
申请,投资者需发送标题为“xxx(机构全称)16 瀚蓝 01 认购申请”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合格投资人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邮件
形式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5、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
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 T 日 )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
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0月26日(T日)至2016
年10月27日(T+1日)。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0月2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
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6、配售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1)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
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
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
定。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本次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
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
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
明“投资者简称”和“16 瀚蓝 01 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
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0191192
收款账户开户行 工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10月2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
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铎
联系人:汤玉云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
联系电话:0757-86280996
传真:0757-86328565
邮政编码:52800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蒋伟驰、谢柯
项目组成员:岳亚兰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78
邮政编码:510075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2.50%-3.8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3:00 至 17:00 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格投资人确认函、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0-87553574、87553573、87569716、87550019、87559819,
咨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认购人承诺:认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4、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
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
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承担相应缴款责任的
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要约项下未缴款部分对应的本期债券。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
日万分之一的比例向承担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该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
产品、信托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
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
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
品、期货权益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
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40%~3.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40% 1,000
3.50% 3,000
3.60% 5,000
合计 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但低于 3.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 9,00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合格投资人确认函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0-87553574、87553573、87569716、87550019、87559819,咨
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