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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8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6—05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9 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 票同意,关联
董事林耀棠、李志斌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
效期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