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情况报告2018-03-2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提示:2017年6月30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徐勇因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杨格、纪建斌、麦志荣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纪建斌、麦志荣连任
独立董事,杨格为新任独立董事。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各自任职期间,均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以下报告由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代表编制完
成,特此提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7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责,谨慎认真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在财务、法律等方面的
经验及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现将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其中现场会议 8 次、通讯会议 1 次,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 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
托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度审计报告
相关事项、董事会换届、公司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
业委员会的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
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
了努力。

    (三)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1
    2017年度,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我们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
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如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瀚蓝广场等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2017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对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
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我们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
规占用情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2、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不存在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的担保


                                        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3,544.12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62%。所有担保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风险可控。(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
揭示。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三)董事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7年6月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第八届、第九届独立董事分别对第九届董事候选人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对公司 2016年度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公司所披露的薪酬情况和实际发
放情况相符。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多
年,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义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3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并在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规范公司的分红管理工作。
    在制订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章程》及《分红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请示。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的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经营特点以及在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
金用于发展的现状,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
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同意把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内控规范。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关注公司治理及发展动态,参与重大决策,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我们将一如既往,诚信、勤勉、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和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在推


                                     4
动公司规范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正文结束)




                                     5
(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杨   格                    纪建斌                      麦志荣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