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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9—008
债券简称:16 瀚蓝 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发出书面通知,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 22 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耀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9 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全部 9 票通过)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全部 9 票通过)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金融
市场环境,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计划在核准有效期的两年内分多期进行滚动发行。具体方案详见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 2019-009)


    三、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全部 9 票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激励方案(2019 年修订)》。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以下简称“高管薪酬方案”)以实
施职业经理人制度为前提,有利于推动公司市场化战略,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相一致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高管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高管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


    四、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全部 9 票同意)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个别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均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届满。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取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为了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1-4 项授权有效期自 2019 年 5 月 18 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其他授权
事项和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
    3、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议案二和议案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定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010)。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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