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1-08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三、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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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 23 号瀚蓝广场 10 楼 1006-1009
会议室
二、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30,其中 14:15-14:3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
领取会议材料;14:30 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耀棠先生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19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19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三、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
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 宣读《会议规则》
(三) 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 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 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五、 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六、 总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
果
八、 总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果
九、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 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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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
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相
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
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19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19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
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
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
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本次会议表决票有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
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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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由股东代表担任。
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 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现场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
代理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三)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最终表决结
果尚需等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能确定。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 股东提问
会议设股东提问时间。股东提问前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主持
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等相关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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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拓宽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调整优化融
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
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五)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置换
银行借款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七)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
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了更好把握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
注册、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
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的中期
票据的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
申报、注册等事宜;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使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并办理本次
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备案以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有关的手续和工作;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
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