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三、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六、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 议案 八、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九、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 23 号瀚蓝广场 10 楼 1006-1009 会议室 二、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下午 14:30,其中 14:15-14:3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 领取会议材料;14:30 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耀棠先生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0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0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三、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 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 宣读《会议规则》 (三) 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 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 2019 年度述职情况 五、 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六、 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七、 总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 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 果 九、 总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 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 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相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 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且其中议案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须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通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0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0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 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 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 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 (七)本次会议表决票有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 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一) 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二名,由股东代表担任。 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 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现场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 代理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三)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最终表决结 果尚需等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能确定。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 四、 股东提问 会议设股东提问时间。股东提问前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主持 人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等相关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 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引领、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6,003 万元,同比增长 27.0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 91,260 万元,同比增长 4.49%;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6,784 万元,同比增长 20.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6%,同比增加 0.81 个百分点。 二、2019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 15 次,其中现场会议 9 次、通讯会议 4 次,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召集股东大会 4 次。 (一)再融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在有效期 内,根据证监会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解决对瀚蓝广场涉房问题、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 方案等,可转债发行事宜得到有力推进。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99,232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成功发 5 行 99,232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4 月 13 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985,358,400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登记上市工作。 (二)审议资产收购及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拓展业务,董事会认真审议经营层提交的投资请示文件,讨 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所有资产收购及对外投资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吨/日) 备注 1 惠安中转站项目 1650 中标 2 海阳项目 500 收购在建工程 3 济宁二期项目 800 收购在建工程 4 宣城二期项目 1000 收购在建工程 5 乌兰察布项目 800 收购在建工程 6 淮安二期项目 800 收购在建工程 7 深圳国源 —— 收购 100%股权 餐厨垃圾处理 200 吨/ 廊坊市餐厨垃圾粪便处理 8 日,废弃油脂 20 吨/日、 中标 PPP 项目 粪便处理 300 吨/日 (三)投资者关系维护 2019 年,公司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始终以主动、开放的态度,以“尊重投 资者、服务投资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持续高效、专业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展现公司价值,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取得较好沟通效果。 董事会充分支持董事会秘书多方式、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挖掘和传播 公司价值,帮助投资者更方便、快捷、及时和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2019 年,公司股价表现 优于大盘和同行,在环保类上市企业中表现优秀。公司前十大股东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股票 新增入选了央视责任、环境质量等入选多项资本市场指数,说明公司价值获得投资者认可。 (四)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 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2019 年,董事会再次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6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一直保持高质 量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2018-2019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A。这是公司连续五年获 得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考评的最高等级评价(连续五年获 A 评级的上市公司占沪市公司比例 不足 10%),显示了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认可。 (六)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该方案以实施职业经理人 制度为前提,有利于推动公司市场化战略,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实现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相一致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 责和义务,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明确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能够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 营管理状况。独立董事进一步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规范 发展做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林耀棠 否 15 15 4 0 4 金 铎 否 15 15 4 0 2 章民驹 否 15 15 4 0 4 李丽萍 否 15 14 4 1 0 4 李志斌 否 15 13 5 2 0 3 孙梦蛟 否 15 9 6 6 0 2 纪建斌 是 15 13 6 2 0 3 麦志荣 是 15 12 5 3 0 1 杨格 是 15 10 6 5 0 3 7 四、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规范、健康的基础上,推进公司更快发展。 1、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科学高效决策,支持经营层扎实开展工作,加快公司发展步伐 董事会将研究编制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坚定以生态环境服务为战略发展方向,努力打 造“领先的生态环境服务商”,围绕生态环境服务拓展业务链条,实施积极的合作、并购策 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公司发展步伐。 2、继续推动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推动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继续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确保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 的质量,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的专业性,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团队精神,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 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和回报。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8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四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2019 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活动 监事会监事出席了 2019 年历次股东大会,列席了 2019 年每次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会议, 参与公司相关专题会议,对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对公司及属下子公 司重要事项及重大项目的进展、招投标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2019 年) 会议届次 决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3 月 20 日 九届八次 二、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 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月 25 日 九届九次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8 月 14 日 九届十次 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10 月 28 日 九届十一次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利用专项检查、 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认真地 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规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在公司重 大问题决策上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 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9 年经营管理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勤勉尽责,秉持“三好五心”的文化理念,以“梳理公司战略、打造组织能力、培养引进人 才”为指导思想,为成为“领先的生态环境服务商”而不懈努力,财务指标、业务发展、核 心竞争力再上台阶,综合环境服务全产业链进一步丰富完善,融资水平、风控能力和运营管 理能力稳步提升,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影响持续加强,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打造有声有色, 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驱动管理不断优化,为企业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 决 议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 本 年 度 公 司 各 项 重 要 事 项 的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 报告期内监事会 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 计制度已进一步健全,运行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此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对资产收购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公司的资产收购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和交易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交易过程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19 年社会责任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推进股东价值创造和服务创 新、推动绿色生态、促进社区和谐和员工发展等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总体表现,报告内 容客观、真实。 (六)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违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0 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关于年度分红的专项意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年度分红的规划和实施,其审议和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异议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 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1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五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2019 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如下: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合并期间 变更原因 瀚蓝工业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9-12月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国源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11-12月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佛山市瑞晖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1-12月 同一控制下合并 瀚蓝(南平)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1-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惠安)智慧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宣城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乌兰察布瀚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蒙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海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淮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广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7-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锡林郭勒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5-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瀚蓝(包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新设成立 凤城盛运环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 2019年3-12月 2019年清算注销 图们中科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 2019年3-11月 2019年清算注销 佛山市南海区蓝湾水环境投资建设有 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 2019年1-11月 2019年12月失去控制 限公司 湛江驼王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 2019年1-9月 2019年清算注销 二、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2,107,090.90 万元,比年初的 1,652,120.54 万元增加 454,970.36 万元,增幅为 27.54%,负债总额为 1,393,975.04 万元,比年初的 1,006,854.76 万元增加 387,120.27 万元,增幅为 38.45%,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 60.94%提高至 2019 年底的 66.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则从年初的 586,282.06 万元增至 655,810.17 万元, 12 增幅 11.8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增幅为 118.70%,主要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未收回以及新增并购 国源项目等; 预付款项增幅为 51.53%,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较多; 存货增幅为 97.51%,主要是工程施工增加; 新增持有待售资产 11,555.23 万元,主要是蓝湾公司账面资产余额转入; 其他流动资产增幅为 124.31% ,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幅为 100%,主要是会计政策变更转出; 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31.17 万元,主要是持有广发银行股权,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项目转入; 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28.69 万元,主要是持有北京易二零基金份额,由原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项目转入; 固定资产增幅为 36.51%,主要是瀚蓝广场转固以及新增并表单位等; 在建工程增幅为 58.86%,主要是项目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增幅为 65.21%,主要是供水改造工程完工转入及新增并表单位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幅为 157.63%,主要是新桂城水厂迁改补偿款清缴所得税;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为 59.31%,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较多; 短期借款增幅为 430.47%,主要是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新增应付票据 2,800 万元,主要是新增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增幅为 57.52%,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预收款项减幅为 35.96%,主要是项目完工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增幅为 58.31%,主要是计提股权激励奖金、新增并表范围等; 应交税费增幅为 41.18%,主要是收入增加以及部分待转销项税重分类变化; 新增持有待售负债 3,912.14 万元,主要是蓝湾公司相关负债余额转入; 其他流动负债增幅为 3202.71%,主要是新增发行超短融 10 亿元; 长期应付款减幅为 34.52%,主要是偿还融资租赁款; 三、2019 年度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 616,003.11 万元,比去年同期的 484,888.96 万元增加了 131,114.15 万元,增幅 27.04%。 13 本年度实现固废主营业务收入 265,031.13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50.14%;实现能源主营 业务收入 194,030.23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4.06%;实现供水主营业务收入 93,110.70 万元, 比上年度增长 3.27%;实现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收入 35,904.95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56.29%。 固废业务毛利率为 31.51%,比上年度下降 3.69 个百分点;燃气及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为 19.53%,比上年度下降 0.96 个百分点;供水业务毛利率为 27.74%,比上年度下降 3.33 个百 分点;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为 44.21%,比上年度提高 3.81 个百分点。 (二)利润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111,583.24 万元,比上年增长 0.46%,同比增幅放缓,主要是 去年同期确认官窑市场股权处置收益 1.6 亿元。 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260.47 万元,比上年增长 4.49%。 2019 年每股收益 1.19 元,同比增长 4.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1.13 元, 同比增长 20.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1%,比去年下降 1.25 个百分比;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6%,比去年增加 0.81 个百分比。 (三)费用情况 销售费用全年为 7,447.10 万元,同比增加 535.91 万元,增幅 7.75%,主要是新增并表 子公司。 管理费用全年为 37,370.44 万元,同比增加 9,681.99 万元,增幅 34.97%,主要是部分 子公司新增纳入并表范围、公司管理规模扩大等。 研发费用全年为 6,752.48 万元,同比增加 1,244.86 万元,增幅 22.60%,主要是新增并 表子公司及原有研发投入加 大。 财务费用全年为 22,405.27 万元,同比增加 1,031.47 万元,增幅 4.83%,主要是外部 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长。 特此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1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六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 903,636,701.09 元,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 912,604,712.32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9,074,040.93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3,392,522.52 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追溯调整后),减去经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的红利 153,252,803.60 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439,213,759.85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股本 766,264,018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8,578,083.96 元,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8.47%。 如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拟发放的现金红利总额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处于快 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通过贷款等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 需要付出较大的融资成本,为了给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是 通行和有效方式。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0%金额 273,781,413.70 元与拟发放现金红利 168,578,083.96 元的差额 105,203,329.74 元将与公司其它自有资金统筹用于固废及供水等 项目工程建设。 请各位股东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15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37 会议决议,董事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0 年度 审计费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八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 议审议通过,年报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 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并见年报印刷本, 会上不做宣读,请股东大会审议。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九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9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责,谨慎认真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在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经验及专长, 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现将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其中现场会议 9 次、通讯会议 4 次,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 2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 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高管薪 酬激励、公司重大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更换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 员会的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 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 (三)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2019 年度,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 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瀚蓝 广场等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 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对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我们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 情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2、共同对外投资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担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12810.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5.80%。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风险可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严格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情况。以上事 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先后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调整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方案等议案。我们认真审阅董事会相 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要。相关决策流程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 的资料后认为,该方案以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为前提,有利于推动公司市场化战略,有利于 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相 一致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高管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 议案》,我们基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并在公司章程中明 确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规范公司的分红管理工作。 在制订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请示》。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听取了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经营特点以及在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 于发展的现状,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 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 5 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A 级评定,信息披露高质量,体现了对 股东的权益保护。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内控规范。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关注公司治理及发展动态,参与重大决策,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诚信、勤勉、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和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在推动公司规 范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更大 的贡献。 独立董事: 纪建斌、麦志荣、杨格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