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聘任金铎为总经理,李丽萍、雷鸣、刘泳全、吴志勇、高 海鸣、蒋元杰为副总经理,吴志勇兼任财务负责人,汤玉云为董事会秘书。我 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 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 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同意聘任。 独立董事签名: 杨 格 张 军 李侃童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