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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2021-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瀚蓝环境”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瀚蓝环境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 99,23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99,232.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费用人民币 820.98 万元后,净筹得
人民币 98,411.02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 出 具 了 “ 广 会 验 字
[2020]G18005660100 号”的《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
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         76,946.59          55,000.00


                                         1
  2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46,199.02          25,000.00
  3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48,382.05          19,232.00
                    合      计                           171,527.66             99,232.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
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针对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债券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与专户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
告。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在招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帐号为 75790001801085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为 985,358,4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汇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20]第
G18005660100 号”《验资报告》。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总
计人民币 124,234.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及
                                   资金        建安工程费         设备
                                                                                其他费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1                                65,841.71     36,940.66       26,033.77       2,867.28
           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2                                24,437.05     10,595.69         9,855.75      3,985.61
               改扩建项目
  3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      33,955.26      9,492.46       21,076.14       3,386.66

                                          2
              发电厂项目

         合               计         124,234.02   57,028.81       56,965.66      10,239.55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
   1                                                         55,000.00           55,000.00
          项目
   2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25,000.00           23,028.89
   3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19,232.00           19,232.00
                     合        计                            99,232.00           97,260.8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置换的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18005660092
号)。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97,260.89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销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757900018010858


                                             3
    (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已按计划支取
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先关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暨注销资金专户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瀚蓝环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注
销账户,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暨注销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锦胜                           任松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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