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
查,现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46,292.2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67%。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风险可控。
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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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署页
杨 格 张 军 李侃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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