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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21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54,449,393.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84,729,479.13 元,减去经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派发的红利 179,376,372.12 元及计提盈余公积 765,568.08 元后,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1,359,036,932.24 元。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
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在建项目及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
下,通过贷款等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需要付出较大的融资成本,为了给股东创造更好
的效益,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是通行和有效方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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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续聘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2 年度审
  计工作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
一致认为公司《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真实情况。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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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杨 格                    张   军                      李侃童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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