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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情况报告2023-04-0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
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客观、
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
    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杨格,男,1983 年出生,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
历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执行所长、主任会计师,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0145)、佛山市
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9)、粤海制革有限公司(01058.HK)、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002045)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张军,男,1968 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工程系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西安
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铝厂计控室班长、
工程师,中国铝业股份公司山西公司信息部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上海斯隆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上海运营中心主任、上海事业部总经理、集
团副总裁、数字化转型研究院院长。现任北大纵横咨询集团事业部首席咨询专家、埃复
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埃聚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
冶金金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李侃童,女,1990 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研究生,
中国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历任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实习
律师、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亚太美争端调解中心(洛杉矶)调解专员、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南天明(顺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其中通讯会议 9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高
管薪酬考核、公司重大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进行
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的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从各
自专业角度,对董事会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
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
    (三)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除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外,2023年3月还现场参观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综合处理项目,听取公司总裁金铎经营情况汇报。日常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以及
协同办公平台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及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如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重大项目等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对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
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还提前向我们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日常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
规占用情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2、共同对外投资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
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鉴于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是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南海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
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
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担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9,742.2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 1.81%。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风险可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为日常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情
况。以上事项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风险得到充分控制。
   (三) 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少杰为董事候选人,我们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
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少杰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程
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
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并在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规范公司的分红管理工作。
    在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章程》及《分红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请示》。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听取了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经营特点以及在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
金用于发展的现状,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
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同意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
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
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有效性。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高等级的A级评价,
信息披露高质量,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权益保护。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内控规范。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提出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关注公司治理及发展动态,参与重大决
策,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
    2023年,我们将一如既往,诚信、勤勉、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和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在
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正文结束)
以下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
签署页




      杨   格                   张   军                     李侃童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