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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发股份:关于“15华发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2018-10-29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华发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珠海华发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华发 01,
债券代码:1360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50%,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
上调票面利率 100BP 至 5.50%,即本期债券第 4 年起票面利率固定为 5.50%。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5 华发 01”票面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5 华发 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15 华发 01”)
     2、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3+2 年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5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
    12、起息日/发行首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确定。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债券存续期(2015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6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其中 2018 年
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16、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5 华发 01”利率调整事项
    “15 华发 01”在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4.50%;在存续期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从第 4 年起(即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50%。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
金支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