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 155 号公司 9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0,357,5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3.551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因工作原因不 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局主席提议 并经董事局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郭凌勇副主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3 人,董事局主席李光宁,董事局副主席陈茵、 汤建军,董事俞卫国、谢伟、郭瑾,独立董事张学兵、高子程、谢刚、丁煌、王 跃堂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周优芬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董事局秘书侯贵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8,907,496 73.6756 27,542,235 25.7160 651,460 0.6084 2、 议案名称:关于向海川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8,897,796 73.6665 28,202,895 26.3329 500 0.0006 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出售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79,099,496 73.8549 27,967,595 26.1132 34,100 0.0319 4、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出售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79,116,096 73.8704 27,924,395 26.0729 60,700 0.0567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81,746,966 95.9723 28,248,288 3.9766 362,300 0.051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子公司开展 78,907,496 73.6756 27,542,235 25.7160 651,460 0.6084 商业保理融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向海川公司 78,897,796 73.6665 28,202,895 26.3329 500 0.0006 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3 关于子公司出售 79,099,496 73.8549 27,967,595 26.1132 34,100 0.0319 商品房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4 关于子公司出售 79,116,096 73.8704 27,924,395 26.0729 60,700 0.0567 基金份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提供反 169,367,883 85.5486 28,248,288 14.2683 362,300 0.1831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 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 5 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卫、吴肇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