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7  

                        股票代码:600326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 2020-60 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

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

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董事何黎峰先生因个

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

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

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确保公司新建与续建工程施工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8.055 亿元(其中公司本

部授信额度 3.5 亿元,剩余额度由其他子公司调剂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全

部为非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期,授信项下申请具体用信时,本

次形成的会议决议有效。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

际资金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

续,签署贷款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3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2.4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市场询价协商
确定。

    2.5 发行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6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2.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项目建设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将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8 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9 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
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未经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不新增债务或新
设对外担保;

    3、未经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不新增对外投资。

    2.10 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1 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2.12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
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

公告》(临 2020-61 号)。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

公告》(临 2020-61 号)。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62 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