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西藏天路:西藏天路向参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03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 2021-37 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参股公司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南州公司”)
向各股东单位申请对项目流动资金缺口提供短期借款支持,借款资金优先用于
偿付银行季度利息,共计 3 亿元,分三期,每期 1 亿元。公司按 10.5%的持股
比例,需向黔东南州公司提供借款 3,150 万元,每期借款 1,050 万元,借款期
限 1-3 年,借款年利率 4.35%。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之日,公司与黔东南州公司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
同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黔东南州公司项目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为后续持
续运营获得预期收益提供保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缓解黔东南州公
司项目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确保“贵州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持
续运营,参股公司黔东南州公司向各股东单位申请对项目流动资金缺口提供短
期借款支持,借款资金优先用于偿付银行季度利息,共计 3 亿元,分三期,每
期 1 亿元。公司按 10.5%的持股比例,需向黔东南州公司提供借款 3,150 万元,
每期借款 1,050 万元,借款期限 1-3 年,借款年利率 4.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10.1.3 条(三)中 “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关联法人的规定。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格桑罗布兼任黔东南州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詹永福兼任黔东南州公司副总经理,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黔东南州公司 2021 年度借款 3,150 万元,未达到关联交易“超过 3,000 万
元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黔东南州公司未发生
过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MA6E6DD1XJ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光皋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清水江西南侧、十三号路延
伸段西北侧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贵
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及高速公路沿线规
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和广告业务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黔东南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11,649,705,700.95 元,净资产:2,948,760,511.23 元;2020 年度实现的
营业收入 15,460,964.39 元,净利润:-49,704,839.90 元。黔东南州公司“贵州
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已进入运营期,后续将根据运营期高速公路收
费情况及时归还借款。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缓解黔东南州公司项目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确保“贵州凯里环城高速公

路北段 PPP 项目”持续运营,参股公司黔东南州公司向各股东单位申请对项目流
动资金缺口提供短期借款支持,借款资金优先用于偿付银行季度利息,共计 3 亿
元,分三期,每期 1 亿元。公司按 10.5%的持股比例,需向黔东南州公司提供借

款 3,150 万元,每期借款 1,050 万元,借款期限 1-3 年,借款年利率 4.35%。因
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格桑罗布兼任黔东南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詹永
福兼任黔东南州公司副总经理,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尚未签订借
款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黔东南州公司向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借款 3,150 万元,有利于缓解

项目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有利于确保“贵州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
持续运营,有利于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借款黔东南州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支付利息,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本次向黔东南州公司提供借款的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
对。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参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格桑罗布作为关联董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参股公司黔
东南州公司为缓解项目运营初期的资金压力,向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借款 3,150
万元,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因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格

桑罗布兼任黔东南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詹永福兼任黔东南州公司副总经理,故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有利于确保“贵州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持续运营,有利于实现预期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向参股公司黔东南州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 3,150 万元暨

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