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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天路:西藏天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 2022-19 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西
藏天路”)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梁青槐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梁青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梁青槐先生在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期间,

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 6610 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披露

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20 号)。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

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

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专人送达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采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

    收 件 人:格桑卓嘎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902701

    邮    箱:xztlgf@263.net

    传    真:0891-690300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

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

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

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梁青槐先生

                                                             2022 年 4 月 12 日




    附件: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青槐先

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4
     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均
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