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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东方:大东方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6-0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大东方”、“上市
公司”)拟向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
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
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一)出售部分股票资产

    大东方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

层出售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期间,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出售了部分证券投资存量股票,累计出售成交金额 38,615.48 万元;

2020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期间,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了部分证券投资存量股票,累计出售成交金额为 34,838.67 万元;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今,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了部分证
券投资存量股票,累计出售成交金额为 23,803.48 万元。。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出售上述股票的投资损益对公司
的利润不产生相关影响。

    (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2020 年 10 月 26 日,大东方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的“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 44,600 万元×25%股权”为基础,以 13,448.00 万元向上海永达汽
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该部分股权;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

的“南通 东方永 达佳 晨汽车 销售服 务有限 公司的 股东 全部权 益价值 评估值
31,300 万元×40%股权”为基础,以 12,738.00 万元向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转让该部分股权。

    上市公司本次转让资产为下属孙公司的参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
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南通东方永达佳晨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三)受让“健高医疗”部分股权并增资

    2021 年 5 月 15 日,大东方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受让“健高医疗”部分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大东方控股子公司上海

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 16,502.34 万元受让薛强所持健高医疗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高医疗”)27.5039%股权,出资 3,177.66 万元
受让上海赋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健高医疗 5.2961%股权,并出
资 3,000 万元对健高医疗进行增资(认购健高医疗新增注册资本 32.8798 万元)。
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大东方合计出资 22,680 万元,获得健高医疗 36%的股权,

成为健高医疗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受让“健高医疗”部分股权暨增资的交易尚未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所涉交易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资
产交易。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与本次出售无锡
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各 51%
的股权均系独立的交易行为,二者无任何关联,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