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大东方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大
东方”)拟向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出售全资
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51%的股权
和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汽车”)
5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大厦集
团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1】
062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及公司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公司 股票的
查询结果,公司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无锡商业大
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
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修订说明
1、在“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四)
因尚未取得新纪元汽车少数股东同意而变更交易方案的风
险”;
2、在“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之
重大风险提示 “(四)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担保的风险”中,更新了担
保数据;
3、在“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中,
补充披露了“(五)本次交易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主要利润
来自于投资收益的风险”。
1、在“一、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之“(五)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1、
资产权属情况”中更新了关于历史沿革、无证房产、行政处罚
第四节 交易 等瑕疵的约定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2、在“二、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之 “(五)
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1、
资产权属情况”中更新了关于历史沿革、无证房产、行政处罚
等瑕疵的约定情况;
3、在“二、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之“(十
三)其他重要事项”之“3、已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者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关于取
得新纪元汽车少数股东无锡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同意的 具体
进展情况。
1、在“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
的公允性分析”之“(五)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之“1、交易
标的的估值水平”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作价对应标的公司
第五节 交易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净利润的市盈率情况;
标的评估的情 2、在“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
况 的公允性分析”之“(六)前后两次交易资产评估增值率差异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与前次转让东
方汽车参股公司交易资产评估增值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
性。
1、在“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中更新了原文部分表述并
第八节 管理 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未来主要利润来自于 投资
层讨论及分析 收益的分析;
2、在“五、本次交易主要考虑和必要性”中,补充披露了本
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和必要性。
1、在“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四)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中,更新了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关联担
第十节 同业 保情况;
竞争及关联交 2、在“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五)最近两年一期
易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财务资助情况”中,补
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财务资 助情
况。
1、在“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四)
因尚未取得新纪元汽车少数股东同意而变更交易方案的风
险”;
2、在“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之
第十一节 风
“(四)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担保的风险”中,更新了担
险因素
保数据;
3、在“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业务风险”中,
补充披露了“(五)本次交易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主要利润
来自于投资收益的风险”。
1、在“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中,更新了公司对标的公司
的关联担保情况;
第十二节 其 2、在“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以及与本
他重大事项 次交易关系的说明”之“(四)受让“沭阳中心医院”部分股
权并增资”中,补充披露了公司近期新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3、在“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本次
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之“(一)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
易的重要时间节点及交易进程具体情况;
4、在“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本次
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之“(二)本次
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依据中证登
出具的查询结果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 公司
股票的自查情况及是否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 利用
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5、在“十一、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
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仅出售东
方汽车和新纪元汽车 51%股份的原因、对持有东方汽车和新纪
元汽车少数股权的后续安排和大厦集团对于相关资产的 后续
经营计划及主要安排,以及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后
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的开展情况及该项目在本次
交易中评估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