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商 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方”、“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大东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6 号”文《关于核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 年 8 月,公司向 2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454,54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0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09,999,986.8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9,45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0,549,986.8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34,905.6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为 45,454,544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为 355,630,348.54 元。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 W[2016]B13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次募集资金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向安排,公司以增资 形式拨付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350,000,000 元,用于实施 “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增资形式 拨付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50,549,986.88 元,用于实施“三 凤桥食品 O2O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 1 集资金 386,225,063.72 元,主要用于“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及三凤桥食品 O2O 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00,549,986.88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86,225,063.72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93,538,148.61 本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2,686,915.11 加:利息收入 2,052,137.80 减:手续费支出 11,027.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366,033.6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 方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无 锡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 建 设 银 行 无 锡 分 行 0270 ”, 银 行 账 号 : 3205016186360000027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 锡分行 2332”,银行账号:32200060001801802233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0345”,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3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0349”,银行账号: 81105010128005203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 锡分行 6531”,银行账号:8110501012501716531)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 2 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其中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0345 及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0349 募集资 金的存储专户已销户。 对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公司(无锡东方上工维修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金扳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另设立独立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0509”,银行账号:32050161863600000509)、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 建 设 银 行 无 锡 分 行 0531 ”, 银 行 账 号 : 3205016186360000053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0701”,银行账号:121916424810701)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2016 年 9 月,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三凤桥食品 O2O 综合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食品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三凤桥 食品”原厂址无锡市梅村镇新南中路 17 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16 号 之二期物业地块。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向其 全资子公司、该募资子项目的实施主体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 方式投入。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备注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32050161863600000270 专户 269,984.55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32050161863600000345 专户 0.00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322000600018018022332 专户 11,636.79 活期存款 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备注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8110501012800520349 专户 0.0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8110501012501716531 专户 16,061,140.33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32050161863600000509 独立账户 22,387.50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 32050161863600000531 独立账户 816.88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121916424810701 独立账户 67.60 活期存款 合计 16,366,033.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86,225,063.72 元,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92,686,915.11 元,详细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4 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转 让募投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 将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尚未投入“汽 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共计 60,925,000.00 元用于 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5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6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92.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62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21%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达到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更(如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2)/(1) 效益 重大变 期 有) (3)=(2)-(1) 化 汽车后市场综 合 服 务 O2O 否 10,000.00 3,907.50 3,907.50 4,005.91 98.41 102.52 不适用 -789.43 不适用 否 平台建设项目 三凤桥食 O2O 尚未达到 综合服务平台 否 5,055.00 5,055.00 5,055.00 3,176.19 3,516.95 -1,538.05 69.57 预定可使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31,092.50 31,092.50 6,092.50 31,099.64 7.14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40,055.00 40,055.00 40,055.00 9,268.69 38,622.50 -1,432.50 96.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6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三凤桥食品 O2O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食品生产线扩产建设项目”等,由于“三凤桥”因政府新的规 划而须拆迁,原项目实施地不再存续,前期“三凤桥”已通过国土竞拍获取新的生产基地建设宗地,在新地块建设的规划设计及 筹备报审过程中,因该地块周边环境变化,预期未来一定时期内尚不能获取食品生产的环评许可,该项目的实施持续迟滞。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募投实施地点,由“三 凤桥食品”原厂址无锡市梅村镇新南中路 17 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16 号之二期物业地块。 注 5:“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转让募投项目“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 O2O 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乾国 杜 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