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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东方:大东方独立董事意见2022-06-1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易谷”出让“均旭地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根据相关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该议案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2021 年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在房地产行业政策密集调控和新冠
疫情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压力加大,行业风险预期增加,房地产市场整体进入下
行周期。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一是有利于公司通过该项转让提前锁定部分投资收
益;二是基于未来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的波动性等不确定性因素,达到规避一定
风险的目的;三是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剥离资金等资源占用较多的业务,加
快现金回流,优化资源配置,以更高效地聚焦公司“双主业”战略的发展;四是
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及债务结构,改善融资质量,提升资金使用及周
转效率,从而保证公司经营及流动性安全;五是通过本次转让部分股权后,公司
实现对该项目财务性投资方式的转变。
    (2)该项股权转让交易因交易对方“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钱小静,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之董
事钱克流的直系亲属,从而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股权转让交易,
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唐松、李柏龄、居晓林
                                           2022 年 6 月 14 日